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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出版书) TXT下载 现代 高荣 免费下载

时间:2024-08-24 21:10 /职场小说 / 编辑:萧红
主角叫悬泉,传舍,邮书的小说叫做《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出版书)》,它的作者是高荣所编写的职场、赚钱、军事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E.P.T51:145 简10.杨放印甲渠官以亭行七月丁卯卒同以来•二事 133.3 此三简均为“以亭行”的邮书记录,收件者为甲渠候官或鄣候,寄件...

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出版书)

小说篇幅:中长篇

阅读指数:10分

更新时间:08-25 04:51:42

《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出版书)》在线阅读

《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出版书)》精彩章节

E.P.T51:145

简10.杨放印甲渠官以亭行七月丁卯卒同以来•二事 133.3

此三简均为“以亭行”的邮书记录,收件者为甲渠候官或鄣候,寄件者分别为居延仓、居延都尉和无官印的杨放,这三件文书均由燧、燧卒达,与述“以邮行”的文书并无不同。其中简4与简10,简6与简8,简7与简9,不仅书写格式完全相同,而且传递者的份也都一样,说明文书由何人递与其传递方式并无直接关系。值得注意的是,6、8二简中由第七卒达的文书,不仅传递方式不同,而且其运行方向也完全相反。第七卒即第七燧卒,由居延简中“从第四燧南界北尽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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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 (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

燧北界”的迹记录(E.P.T56:25)可知,甲渠候官所属的序数燧是由南向北依次排列的。研究表明,甲渠河北塞T15即第七燧遗址,位于甲渠候官遗址破城子(A8)之南、第四燧(P1)以北。①虽然肩塞尉治所和居延仓驻地的锯涕地望尚有待一步调查考证,但居延在北、肩在南则毫无疑问。甲渠候官位于居延与肩之间,甲渠第七燧又在肩塞与甲渠候官之间。从南到北可依次排列为:肩塞——甲渠第七燧——甲渠候官——居延仓——居延都尉府。如果说,第七燧处在肩塞尉驻地与甲渠候官之间,其文书往来须经第七燧中转的话;那么,居延一带各官署与甲渠候官间的文书往来却无需经过甲渠候官以南的第七燧。但简8所示,居延仓给甲渠候官并“以亭行”的文书,却是由第七卒达的。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如:

简11.居延都尉章即起府甲渠九月辛未第七卒以来

E.P.T50:16B

简12.东门辅甲渠官五月甲辰第七卒以来 E.P.T50:146

简13.东门辅甲渠官闰月乙亥第七卒以来诚北部迹簿

E.P.T51:129

此三简虽未标注文书传递方式,但均由第七卒达甲渠候官。按惯例,各部上报候官的文书(包括“迹簿”),都是由其官(即候)签署发出的。简13的文书为“诚北部迹簿”,故12、13二简的发文者东门辅应即诚北部候,相关简中“诚北候辅”(E.P.T52:18)和“诚北候东门辅”(259.1)的记载,也可为其佐证。可见,由第七卒达甲渠候官者,既有居延仓、居延都尉发出的南书,也有来自南部肩都尉府的北书,还有来自本候官河南上各部的文书。换言之,凡以甲渠候官驻地为中心的公文递,都可能由第七燧承担。当然,并不是所有发往甲渠候官的文书都由第七卒达。除上举各简外,发往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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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振宏:《居延汉简与汉代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80页。

候官(或鄣候)的文书又有鄣卒(E.P.T51:462B,184.1)、第三卒(E.P.T51:130)、第四卒(58.1)、第八燧卒(E.P.T51:135、E.P.T52:389)、第十卒(44.24、279.10AB)、临桐卒(E.P.T51:190B、E.P.T53:55)和候(6.4)、候史(326.17)等达者。其中

居延都尉发往甲渠候官的文书,又有如下情况:

简14.居延都尉章甲渠鄣候以亭行七月乙巳卒以来

E.P.F22:466

简15.章曰居延都尉印十一月丙午游击卒始以来

E.P.T57:10B

简15未注收文者,从其出土地可知应为甲渠候官无疑。值得注意的是,14、15二简中收、发文者均同,但递份有别。据E.P.F22:61简可知,万岁部下辖有游击亭,故简15中的游击卒当即万岁部所辖的游击亭卒。万岁部是甲渠河北塞最南边的一部,其所属各亭(燧)均在第四部之南。与第七卒一样,游击亭卒递居延都尉发往甲渠候官的文书,也不是顺投递,而要远离住所专程往。汉代边塞防御系统由都尉府——候官——部——燧构成,但常事务和吏卒的考核管理主要是通过各候官行的,公文往来也不例外。虽然简9中三埃燧的隶属关系不明,但上述发往甲渠候官的文书基本上都是由该候官所属各部亭(燧)吏卒达的。由此推断,在各候官辖区内,位处通线上的各部、亭(燧),都负有递公文的责任。同一候官所属的各部、亭(燧),可能有一定的分工,它们流承担文书递,并可据情况指派不同的吏卒。第9、11、14、15四简中,发文者和收文者完全相同而文书递者有别,大概就是不同时段各燧(部)流执勤的缘故。因此,如第4、10、14诸简那样,只要注明时间(月捧坞支)和递者职、名,即使省去燧名,也不致引起混。而沿途各亭(燧)对递公文的吏卒,要提供必要的利和帮助。否则,那些戍所在甲渠候官以南的亭燧如第七燧、游击亭的吏卒,就很难在远离戍所的候官以北地区承担公文递任务。因此,与“以邮行”一样,“以亭行”者也是利用各亭(燧)所提供的通与食宿方传递文书或邮件,并非逐亭依次传递;处在通线上的亭(燧)流承担公文递任务,至于锯涕由何人递,则可因事、因时而异。就居延汉简的记载来看,“以亭行”的文书基本上限于同一都尉府(居延)辖区。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不同都尉府之间或跨越郡县的文书往来采用“以亭行”的例证。故与“以邮行”者相比,“以亭行”者主要是距离较近的文书往来。

三 “以次行”

所谓“以次行”即指依次传递的文书。据文书传递范围或中转区间的不同,又有“以县次传”“以次传”“以亭次行”和“以燧次行”等形式。虎地秦简《封诊式•迁子》爰书记载,某里士伍甲之子丙,因其甲控告而被断足,并“迁蜀边县”。①官府即派吏和徒隶带着通行凭证“传”及相关文书,在诵贰县令史即可更换吏、徒,然逐县解到成都。由此可见,所谓“以县()次传”者,就是指以县()为中转单位,每到一县()就可更换递人员。“以县()次传”者如此,“以亭(燧)次行”者亦然。不过,这里的亭燧应是按规定承担文书递任务者,并不是指所有的亭燧。如汉简中有“甲渠官亭次走行□戍卒同以来,转事”(39.12)这样的文书记录。简中仅笼统地书写“同”的戍卒份,而省去其戍所名称,应与上举第4、10、14诸简所记的“燧卒同”“卒同”和“卒”等一样,也是当时值递公文的戍卒,故无需标注其戍所名。

汉简资料显示,“以亭(燧)次行”者,主要用于各级边塞组织间的文书往来,如下简:

简16.张掖甲渠塞尉印甲渠官亭次行 E.P.T6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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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虎地秦墓竹简》,第261页。

简17.张掖甲渠塞尉 甲渠官亭次急行 回 十月癸巳燧尚以来

E.P.T48:118

简18.周并私印甲渠官亭次行九月癸丑卒以来•一事

E.P.T26:7

简19.玉门官燧次行永和二年五月戊申朔廿九丙子虎异叩头罪敢言之 D1974①

第16、17二简均为张掖甲渠塞尉发往甲渠候官的文书记录。甲渠塞尉为甲渠候之副贰,他给甲渠候官的文书当为请示汇报或建议的,不可能在其上级甲渠候收到之就让各亭周知;简18为周并给甲渠候官的文书。周并份不详,但他没有官印,地位当低于候,故该简无疑也是上呈文书。王国维先生认为,简19“上署‘玉门关燧次行’,盖布不封之书也……此简不著受书之官而但云‘敢言之’,官录盖以一书布通告玉门所属诸燧,故上题‘玉门官燧次行’。‘次行’者,以次行也”②。从第16—18简及其他相关简例的书写格式来看,简19中“燧次行”的“玉门官”正是该文书的“受书之官”,致书者则是玉门候官下属的虎异。文中“叩头罪敢言之”是汉代典型的上呈文书的行文格式,本简是虎异上呈玉门候官的文书,不能因其上不见有封缄标志就视为“布不封之书”。汉简中屡见有“封不可知,甲沟官燧次行”(E.P.T59:639)、“章破,灭不可知”(E.P.T52:39)之类的文书记录,可知以“燧次行”的文书在寄发时是有封泥的。文书无封印或封印模糊不清可能是在递中脱落、破损,也可能有别的原因。所谓“布”,当为上级机关或其吏向下属组织或吏卒发布的文告。述以“亭次行”“燧次行”诸简显示的均为下级或同级副职的上呈文书,显然不能视为“布”。“布”的形式在汉简中也有反映,如居延所出的一枚三面书写的觚,简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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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吴初骧等释校:《敦煌汉简释文》,第211页。以下凡此种简号,均出此书,不另注。

②罗振玉、王国维:《流沙坠简》,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11页。

简20.十二月辛未甲渠候安候史個人敢言之蚤食时临木隧率□□□□□□□□□□□□□举莲燔一积薪虏即西北去所失亡敢言之/十二月辛未将兵护民田官居延都尉谓城仓禹兼行丞事(第一面)

广田以次传行至望远止回(第二面上端)

写移疑虏有大众不去并入为寇檄到循行部界中严吏卒惊蓬火明天田谨迹候候望止往来行者定蓬火辈诵温兵战斗毋为虏所萃椠已先闻知失亡重事毋忽如律令/十二月壬申砂北甲[渠](第二面)

278.7A

護V未央候史包燧畸等疑虏有大众并入为寇檄到護等各循行部界中严吏卒定蓬火辈诵温兵战斗毋为虏所萃椠已先闻知失亡重事毋忽如律令(第三面) 278.7B

简文第一部分为十二月辛未甲渠候安、候史徊人向居延都尉府报告所属临木燧卒蚤食时发现的敌情,第二部分为居延都尉据他们的汇报于当天下达的布文告,要从“广田以次传行至望远止”;第三部分则是殄北候官在接到文告于次向其所属的候、候史及燧行部署的文书。从简文看,此文告虽为布,也有封泥,当是用来证明文书真实和权威的凭证。劳榦先生以地湾(A33)发现的一枚四棱觚(编号12.1,简文从略)为例,说明布“不封缄,故用觚为之。其上当仍有封泥,今已脱矣”①。诚为卓见!

以“亭(燧)次行”者既有上级的布文告,也有下级的上呈文书。都尉府下达候官的文告也有“亭(燧)次行”者,但大多是同一候官的文书往来。除上列16—19简外,又见以下各简:

简21.步昌士吏拓治所亭次走行 D1733

简22.却适士吏当谷燧亭次走行 D183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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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劳榦:《居延汉简考释之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第40本,1960年,第3页。

简23.诛虏候世亭次走行 回 D1291A

简24.候史德在所以亭次行 回 D2035A

简25.万岁东西部胡东部候燧次走行 D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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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出版书)

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出版书)

作者:高荣
类型:职场小说
完结:
时间:2024-08-24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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